(原标题: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范围涵盖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公司董事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原则。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任原因,收到报告当日辞职生效。如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并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董事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需申报个人信息,五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离职董事应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经营,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离职董事在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