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美霞))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美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等详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声明指出,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