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822.22万元,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目(三期)、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生产项目第二基地购置项目、新一代车载电源产品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6,626,119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投资优先级及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