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赛伦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为规范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之日生效,公司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如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动离职。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解任生效日为决议作出之日。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辞职报告收到之日生效。特定情形下,相关人员不能担任董事或高管。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离职人员需在五个工作日内移交全部文件,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董事及高管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离职后仍持续,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直至秘密公开。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离职人员,公司将追责并追偿损失。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