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派驻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重大信息涵盖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重大变更、环境信息、其他重大事项及重大风险事项。信息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公司证券事务部和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的管理和披露,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对瞒报、漏报、误报行为将追究责任。该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