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财产安全,加强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不得受强制。公司对外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担保行为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审议时需掌握债务人资信状况,充分分析利益和风险。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总额超公司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等。公司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负责合同管理及风险监控,定期报告担保情况。公司董事、高管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