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由广东信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公司2025年6月16日至7月23日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相继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2025年7月7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项。根据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0.96元/股调整为10.79元/股。2025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日为同日,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95.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79元/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对象、价格及数量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