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这些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况。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其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7月23日,以10.79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授予95.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