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工作,证券事务部为专门机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须按时编制并披露,其中年度报告需经审计。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涵盖重大交易、资产减值、股权变动等。信息披露文件应在上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公司设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