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1号》等规定,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2025年7月23日,公司已取得以下批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持有人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但因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主要调整内容包括:1. 持股计划业绩考核年度结束后,未解锁的权益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归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剩余收益归公司所有。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分配或由公司回购注销。3. 持有人权益处置方面,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并终止持有人资格,收回价格按初始购买价格与市价孰低原则确定,未分配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4. 存续期内发生特定情形时,管理委员会有权调整持有人份额,未分配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