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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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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楼2901室的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提前15日公告,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下午召开,网络投票同步进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项议案,包括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公司治理制度、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1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5,821,826股。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各项议案均获通过。本所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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