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判断拟披露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不得滥用此权利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信息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原因消除或信息难以保密时应及时披露。
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核流程,相关部门或人员需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和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信息需登记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报送监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