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7月)旨在规范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产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委托理财指公司在控制风险前提下,委托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的行为,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资产管理计划等。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不得影响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且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操作。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产品须为高安全性、流动性好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质押,并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审批权限方面,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5000万元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超过10%或100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同意。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需披露委托理财的目的、金额、方式、期限、资金来源、审批程序、对公司影响、风险控制措施等信息。如发生重大风险情形,应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和应对措施。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需事先获得公司财务部门同意,并定期报告理财情况。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理财的管理、风险评估、日常管理和事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审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和审核委托理财情况。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公司损失或收益低于预期,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