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亿阳信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不涵盖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等问题的投诉。
公司受理投资者投诉的渠道包括电话、邮件、信函、来访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部门转交的投诉事项。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工作,包括受理投诉、分类处理与汇总等。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应核实相关信息并填写《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登记表》。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客观、公正地处理投资者投诉,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对于能够当场处理的投诉,应尽量立即答复;不能当场解决的投诉,需向部门负责人汇报;重大或复杂的投诉应上报公司董事会协调解决。确认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应在30日内办结并告知投诉人,特殊情况需延期处理的应做好汇报工作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
证券事务部应定期对投诉进行分类整理,做好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并制定相应处理方案。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并安排整改。工作人员应遵循公平披露原则,注意信息保密。处理投诉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归档相关材料,档案保存时间至少两年。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