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公司应为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