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的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和审核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选任程序涵盖需求研究、人选搜寻、资格审查、提名同意、会议审查、向董事会提议等步骤。会议规则要求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会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有权聘请专业人员提供意见。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