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对外投资、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提出调整建议,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发展战略决策工作程序包括工作小组拟定战略、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实施及汇报。重大投资决策工作程序涉及项目上报、初审、洽谈、评估、提案、委员会讨论及提交董事会审议。议事规则要求会议及时召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有权聘请专业人员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