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的薪酬方案需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实施。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提供经营和考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
决策程序方面,工作小组需提供公司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职责、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结果等书面材料。考核程序包括董事和高管述职、绩效评价及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拥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会议记录须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