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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华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及募投金额分配额度确认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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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及募投金额分配额度确认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华电新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及募投金额分配额度确认事项进行核查。华电新能首次公开发行A股4968944214股,发行价格3.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801242600.5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591873069.05元。募集资金将投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约180亿元。公司对募投项目分配额度、实施主体进行了调整,涉及风光大基地项目、就地消纳负荷中心项目、新型电力系统协同发展项目、绿色生态文明协同发展项目四类布局。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559187.31万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及募投金额分配额度的方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55.92亿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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