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芳源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涵盖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涉及公司财务、经营、重大事件等信息。定期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临时报告需根据事件进展及时披露。
公司应通过指定媒体发布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确保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还应建立健全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