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法律意见。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罗爱平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等议案获得99.6923%的赞成票,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各子议案也分别获得超过99%的赞成票。董事薪酬方案和非独立董事选举议案获得99.5906%以上的赞成票,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白书立、梁健帮、邓文兵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