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729820 25元,总部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等。公司股份总数为2342919281股,其中A股1901204281股,H股441715000股。公司股东享有获得股利、监督经营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等。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总裁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财务、监督董事高管行为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连续稳定,重视投资者回报,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