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盘江股份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合规与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合规管理水平,防范各类风险。细则中明确合规管理是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针对公司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展开的管理活动;全面风险管理围绕总体经营目标,在公司各环节执行,为实现风险管理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含一名法律专业人士,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合规及风险管理、拟订部门设置和职能、研究重大事项、审查重大项目及其他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等。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