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盘江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和考核制度。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确保薪酬计划符合股东利益。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3天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会议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