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盘江股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变动情况的申报、披露与监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制定。办法明确,相关人员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包括新任董事、高管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等。董事、高管在买卖公司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如公司股票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在特定情况下也不得减持。董事、高管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且在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此外,相关人员需确保其亲属及关联组织不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份。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