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能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大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东华能源于2025年7月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召开通知,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2:30在南京管理部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周一峰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共有139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704,783,50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4.7161%。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配套制度及撤销监事会的议案,同意695,291,777股,反对9,150,930股,弃权340,800股;二是关于为马森南京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85,532,037股,反对9,554,330股,弃权430,000股。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