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审核职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关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社会声誉等条件。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或单一选聘。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监督审计事务所执业质量,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等。选聘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需调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诚信情况,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签订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以续聘。制度还规定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特别情形和流程,以及监督处罚措施。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