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和被考评人员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发出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记录和保存。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