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航重机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专门委员会,旨在适应企业发展战略需要,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委员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产品发展方向等提出建议,指导制定ESG愿景、目标、策略,评估ESG体系建设,审阅ESG报告。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议后形成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需在特定情况下7日内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内容保密。委员会与规划发展/证券资本部协调工作,重大事项可通过董事会秘书提交董事会讨论。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