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超讯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和外籍员工,且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公司将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不少于10天,并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实施该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完善分配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