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适用))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制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H股发行后。
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包括具备担任董事资格、独立性、上市公司运作知识、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和个人良好品德。禁止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等。
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权利,需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