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事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相关文件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实反映使用情况。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真实准确。高速产投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内容和签订程序符合规定,不会损害股东利益。高速产投承诺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36个月内不转让。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