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57022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 75%。本次解除质押和质押完成后,新湖智脑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569728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 97%,占公司总股本的8 75%。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接到新湖智脑通知,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328930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0 9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83%,解除质押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1240797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9 0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 91%。
新湖智脑本次质押股数3289305股,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7月15日,质押到期日为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质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0 9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83%,质押用途为融资担保。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湖智脑累计质押股份情况为持股数量15702226股,持股比例8 75%,累计质押数量1569728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9 9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