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浦发银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7月16日上午9:30在上海市莲花路1688号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7月1日和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报刊公告。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43名,代表股份数16.812,448.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459%。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对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经统计,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