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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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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7月16日下午2:30在广东省台山市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和修订公司相关制度如《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及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和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68人,代表股份145,414,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451%。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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