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细则分别于2002年、2019年、2024年和2025年进行了审议和修订。
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负责研究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和被考评人员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薪酬建议,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