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邢翰科先生,提名委员会认为他们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履职能力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调查,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名委员会同意他们作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夏祖兴先生、刘芙女士、李世程先生,提名委员会认为他们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条件、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符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提名委员会同意他们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