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份,构成重大资产购买和关联交易。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上市公司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作为资产评估机构。上述中介机构为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