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长宫志刚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性资金并通过控股股东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以委托贷款形式接收40,000万元国有资本金,关联董事宫志刚、张冉、董强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拟向呼和浩特子公司增加不超过15,000万元借款额度,向上海子公司增加不超过25,000万元借款额度,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借款利率为0.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绍波、孟祥军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召开中船派瑞特气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