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细则明确了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和董事会秘书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经理人员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遵守多项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细则规定了总经理的职权范围,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工作。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了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及决策流程。总经理对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具有相应权限,并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