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动力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惩戒工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且不得有《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情形。公司应及时公告并提交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料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并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及其他高管应支持其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受阻时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司还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