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和考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且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