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制度规定了股票买卖的禁止行为,包括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不转让期限内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本公司股票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信息。此外,特定期间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按规定申报个人信息和股份变动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信息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制度还规定了账户及股份管理细则,明确了股份锁定、解锁及可转让股份额度等内容。违反制度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