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公司董事会为经营决策中心,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负责审议重大交易事项,包括对外投资、资产收购出售、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具体权限范围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确定。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并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对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并享有特别职权,如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紧急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或3日发出。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如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表决。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