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应知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报送个人持股基础信息,并配合公司做好信息填报及更新维护工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包括离职后6个月内、公司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期间等。此外,在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还将对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进行处理,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