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无锡振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发行面值总额5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158.4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廊坊项目投资总额64834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42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4739.28万元,同时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416.8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156.08万元。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