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审批程序、定期和临时报告披露要求、自愿性信息披露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规定、档案管理及保密措施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及时披露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
定期报告包括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涵盖重大事件、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内容。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相关的信息,但不得误导投资者。涉及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但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的档案管理和保密措施,并规定了违反制度的责任与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