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辞职报告提交后即生效,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如因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至新董事就任。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者自动离职。高级管理人员也可提前辞职,辞职报告提交后即生效。离职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相关文件,并继续履行任职期间的公开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一年内仍需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离职人员,公司有权追责并要求赔偿损失。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