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7月14日14:00在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299,9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6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105,156,493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4人,代表股份4,143,409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1,0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56,459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8,525,702股,占99.2917%;反对568,700股,占0.5203%;弃权205,500股,占0.1880%。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259股,占83.7232%;反对568,700股,占11.9564%;弃权205,500股,占4.320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