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久光电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于2025年7月14日下午15:00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600万平方米功能性膜项目的议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名,持股数共计75,473,340股,占总股本的28.2999%。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